2014年3月15日 星期六

【轉知】中華民國第45屆世界兒童畫展台南市作品比賽徵集計畫

請有意參加的同學,於4月14日(一)前將作品交至教務處教學組,逾時不收件。


繳交作品:請注意規格並貼好作品標籤(請於附件下載)。
作品標籤一式二聯(附件1),甲聯實貼,乙聯浮貼,並以正楷填寫各欄(不可潦草),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(指導老師限填一人)
原行政公告請點選這裡

中華民國第45屆世界兒童畫展台南市作品比賽徵集計畫

  • 主    旨:為慶祝建國103年暨提高兒童美術教育水準,促進國際文化交流、增進人類友誼和瞭解。
  • 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外交部、文化部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。
  •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、中華民國造型藝術教育學會、台南市永康國中。
  • 協辦單位: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。
  • 展覽日期:民國103年9月11日至9月28日。
  • 展覽地點: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。
  • 徵集對象:本市公私立國民中、小學在籍學生及幼兒園學生。
  • 徵集組別:幼稚園組、國小共六組(一至六年級分開評選)及國中共三組(一至三年級分開評選)。
  • 參加作品:
  1. 類別:繪畫(寫意畫、寫生畫、水墨畫)、貼畫、版畫、美術設計、集體創作
  2. 規格:
  1. 個別創作40×55公分以內形狀不拘,可依畫題內容自行決定畫紙形狀。
  2. 集體創作(全開紙為限,作者三—四人為限)
  3. 水墨畫以能裱於四開圖畫紙上為限(並請以捲軸裱妥),其餘類別一律不裱裝。
  1. 內容:不拘,但須是兒童本人的創作作品,為使兒童體驗各種表現素材,請少用彩色筆作畫
  2. 參加數量:各校按班級數送件,每位學童限參加一種類別1件,未按規定件數寄件,不予受理。
1.國小組:60班以下學校各類別(含六組)作品以6件為限、61班以上各類別作品可增加至10件。
2.國中組:30班以下學校各類別(含三組)作品以6件為限、31班以上各類別作品可增加至10件。
3.幼稚園組:每校各類別作品以3件為限。
(五)作品標籤一式二聯(附件1),甲聯實貼,乙聯浮貼,並以正楷填寫各欄(不可潦草),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(指導老師限填一人)。
  • 送件日期:
  1. 初選:各校自定時間辦理校內初選,並擇優參加本市複選
  2. 複選
  1. 各類組作品皆由學校擇優統一送件,不受理個人送件,比賽完畢不退件
十一、注意事項:
  1.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均不予評選,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。
  2. 每一學童限參加一件
  3. 作品均不退件,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,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。
  4. 獲選佳作以上(含優選獎、特優獎)之得獎作品,主辦單位有權複製或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(畫冊、光碟、網路、軟體……)發行,得獎人不得異議。
  5. 入選名單於103年4月28日公告於永康國中網站首頁(http://www.ykjh.tnc.edu.tw/index.php),入選學生獎狀與指導教師獎狀採郵寄方式送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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