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北區文元國小106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辦法
107.01.03修訂
一、 依據:臺南市語文競賽實施要點。
二、 競賽目的:為加強本校學生語文教育,提高學習興趣,特舉辦此競賽。
三、
競賽項目、內容及規定: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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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年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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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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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員名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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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演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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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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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四年級題目於競賽員登臺前30分鐘,當場親手抽定。
(2)四年級每人限2.5至3.5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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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項競賽項目,每班一人參加,同一人報名項目不可重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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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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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五年級題目於競賽員登臺前30分鐘,當場親手抽定。
(2)五年級每人限4至5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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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南語演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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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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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演說題目為「難忘的旅行」。
(2)每人限4至5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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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朗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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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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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
以課外語體文為題材。當場抽題,可攜帶字典、準備時間8分鐘。
(2)
每人均限2.5分鐘(2分半按鈴下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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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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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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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南語朗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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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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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語朗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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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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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比賽前10分鐘抽籤決定比賽文章(1篇)。
(2) 每人均限2.5分鐘(2分半按鈴下臺)。
(3)分A、B組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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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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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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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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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題目當場公佈,除中年級外,不得使用鉛筆書寫。
(2) 每人均限90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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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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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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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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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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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(不得使用其他如自來水毛筆書寫);限寫楷書,字之大小為7公分,用四尺宣紙四開70x
(2) 每人均限40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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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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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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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音字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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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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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
均為二百字(字音一百字,字形一百字)。
(2)
每人均限10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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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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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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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自由命題,每生3至4分鐘。
(2) 時間不足或超過每半分鐘扣總分2分,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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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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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競賽評判標準:
(一)
演說:
1. 語音(聲、韻、調):45%、內容(思想、結構、詞彙):45%、儀態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10%。
2. 時間:超過或不足時,每半分鐘扣一分,未足半分鐘,以半分鐘計。
(二)
國閩英語朗讀:
語音:(發音及聲調)50%、氣勢:(句讀、語調、文氣)40%、儀態: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10%
(三)
作文:
內容與思想50﹪、結構與修辭40%、書法與標點10﹪。
(四)
寫字:
1. 筆勢與功力60%、整潔與美觀40%
2. 正確與迅速: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3分,未及寫完者,每少一字扣2分。
(五)
字音、字形:一律書寫標準字體,每字0.5分,塗改一律不計分。
五、 競賽日期及地點:(競賽員請提早十分鐘入場)
競賽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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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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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計比賽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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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音字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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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/3/12(一)上午8:40-8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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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樓會議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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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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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/3/12(一)上午9:00-1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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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樓會議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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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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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/3/12 (一)上午10:30-1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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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樓會議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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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朗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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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組:107/3/13(二) 上午8:30-9:30
四年級組:107/3/13(二) 上午9:40-10:20
三年級組:107/3/13(二) 上午10:30-1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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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樓活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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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級說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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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/3/13(二) 下午1:30-2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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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年級說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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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/3/13(二) 下午2:30-3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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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演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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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級:107/3/14(三) 上午8:50-9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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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:107/3/14(三) 上午10:00-1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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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語演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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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:107/3/15(四)上午8:50-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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閩語朗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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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:107/3/15(四)上午10:20-11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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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語朗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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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組:107/3/16(五)上午8:30-9:20
四年級組:106/3/16(五)上午9:30-10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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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
報名日期:請各班老師於107.1.24(三)下午4點前至學校網站校務行政-校內語文競賽報名。
七、
評審:
(一)由本校聘請專長教師擔任。
(二)評審比賽及閱卷時段予以公假派代。
八、
工作人員:
工作人員擬請相關老師支援,並予以公假派代。
九、獎勵:
(一)個人獎:各項比賽依各組分別錄取前六名,由學校頒發獎狀及獎品。
(二)四、五年級各項比賽得獎的選手得參加本校相關之語文團隊,再由團隊指導教師擇優推薦選手參加臺南市語文競賽。
(三)二年及說故事比賽第一名的選手,代表本校參加臺南市國民小學學生國語說故事比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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