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2月23日 星期一

【轉知】109學年度國小美術類、舞蹈類,音樂類藝術才能班鑑定簡章。

學校公告請點選這裡
說明:
一、依據藝術教育法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。
二、旨揭簡章類別如下:
(一)美術藝術才能班:1、國中設班學校:新市國中、麻豆國中、南新國中、永康國中、民德國中。2、國小設班學校:鹽水區月津國小、北區立人國小、永康區永康國小、新市區新市國小、麻豆區麻豆國小、新營區新進國小。
(二)音樂藝術才能班國小設班學校:新營區新民國小、中西區永福國小、東區崇學國小(國樂班)。
(三)舞蹈藝術才能班:1、國中設班學校:永仁高中(國中部)、中山國中。2、國小設班學校:永康區復興國小、中西區進學國小。
三、本案簡章業經本局第130887號公告在案(http://bulletin.tn.edu.tw/),簡章電子檔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 (http://boe.tn.edu.tw/boe/wSite/mp?mp=23)之「文件下載」區或上述各設班學校網站下載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